{{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37571A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各校推薦注意事項:
(一)曾獲得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惟不同教育階段,且提出新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
(二)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總統教育獎委員會本公平、公正及公開之遴選方式,邀集相關單位共同辦理審查事宜。
(三)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推薦條件之具體事實。
四、各組送件時間及方式如下:(今年送件時間較往年提早請留意)
(一)高中組:自108年11月25日(一)起至108年12月31日(二)止(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資料寄送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二)國中、小組:各校至多推薦1名為限,自108年11月25日(一)起至108年12月31日(二)止,將相關資料逕送本市西門國小警衛室(逾期不予受理),收件人請註明西門國小學務處詹朕勳主任收。
(三)送審資料方式請注意: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二項步驟須同時完備。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務必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
五、本案倘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ssh.cyc.edu.tw)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主任世宗,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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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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