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1月13日藝視字第1090000157號函辦理。
二、109年度本獎徵選活動之得獎者,將頒發教育部長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09年3月1起至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三、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相關活動問題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02)2311-0574 分機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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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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