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護理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900424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維護學校防疫人員之健康,請學校適時提供口罩予防疫及午餐人員使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25570號函辦理。
二、旨揭防疫人員,係指學校護理人員、校門守衛、學校自有交通車之司機、宿舍管理員及每日實際在校門口為學生量測體溫之人員(學生人數未滿1,000人以2人計、1,000人以上未滿2,500人以3人計、2,500人以上以4人計,並視配戴時間調整配發數量為原則),為維護學校第一線防疫人員之健康,請學校優先以本部配發之防疫備用囗罩調度因應。
三、為加強午餐衛生管理措施,請午餐人員配戴一般口罩,有關午餐人員,係指公辦公營自設廚房之直接與食品接觸之廚師/工,及班級每天實際協助打菜的學生或老師,教育部將統籌另行配發一般口罩以為因應。
四、防疫期間口罩資源請慎重使用,以上調度因應及配發領用,仍請依防疫物資配發規定,確實登載領用資料,其紀錄妥善保存備查,教育部後續會定期依各校使用情形儘快協助補足原備用量及配發一般口罩,讓學校有足夠的數量可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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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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