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護理師|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9004838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函 (0048387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各級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學校部分,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秉權責比照建立相關規範。
三、另請學校落實每日體溫量測,並確實完成教職員及學生出缺席回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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