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訓育組長|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核定本局「109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暨本局109年施政計畫及重要工作項目辦理。
二、參賽作品請貴校統一於109年6月1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郵寄本局服務科,以利評審作業。
三、為鼓勵學校參與,各校繳件數,達下列標準者,贈送提貨券如下:
(一)我繪租稅組:各校繳件數,達該組班級總數4倍者,贈送宣導品提貨券500元。
(二)租稅創作組:各校繳件數達2件(含)以上者,贈送宣導品提貨券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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