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2681號函辦理。 二、學校防疫小組係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防疫規 定,隨時調整校園相關防疫措施及整備工作,以準確因應 校園疫情突發狀況。學校推動防疫措施倘涉及與學生權益 或事務相關之事項,應回歸各該法令之規範或另行召開會 議實施討論,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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