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為確保學生健康,有關正確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與相關 說明,請轉知所屬學校及幼兒園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21602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校園發生不當使用水霧涵氧機及二氧化氯致學童產 生不良反應事件,請學校及幼兒園使用各種消毒劑進行清 潔及消毒時,需依使用需知審慎使用,以避免錯誤使用造 成學童健康危害。
三、有關環保署提供二氧化氯使用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環保署核發二氧化氯環境衛生用藥許可證之標示使用方 式,係以拖把、抹布沾取藥液拖洗、擦拭或直接噴灑至 欲消毒之物品表面進行消毒,或噴灑在毛(紙)巾擦拭 欲消毒之物品等安全使用之方法,且從未核准該等藥品 以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使用。
(二)環保署核准環境用藥許可證及標示相關資訊可上網環境 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查詢。
(三)另因防疫需求必須作環境消毒,可洽病媒防治業者或當 地衛生、環保等單位詢問。
四、請學校加強宣導,環境衛生用藥二氧化氯等化學產品應遵 照標示說明使用,並依環保署核可之使用方法及適用範圍 使用,以確保安全使用環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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