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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香山區港南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有關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204號令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 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 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茲檢附發布令、 裁罰基準

{{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204號令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 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 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茲檢附發布令、 裁罰基準各1份,請學校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11年3月3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038799號函辦 理。



{{ $t('FEZ003') }}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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