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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香山區港南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學校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

{{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學校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61164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 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 $t('FEZ003') }}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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