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 性 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38132號函辦 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宿舍防疫措 施,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於 「自主防疫期間」請參照最新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內出現確診 或快篩陽性個案之應變措施辦理,並自111年10月13日起施 行。
三、請持續落實宿舍環境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如:配戴口 罩、加強手部清潔消毒、公共空間及常接觸表面之清潔消 毒、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相關事宜),同時強化自 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四、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 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學生宿舍防疫因應作為。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0-13|
{{ $t('FEZ005') }}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