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有關本中心本(111)年8月25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434號函 修正「各機關(構)及事業單位因應COVID-19疫情之應變處 置建議」(下稱處置建議),自本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 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本年4月起COVID-19本土疫情嚴峻,為兼顧防疫與維持 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避免各機關(構)及事業單 位為配合防疫措施,因大量同職場相關接觸者受匡列並進 行居家隔離,致影響該單位持續運作甚至影響社會機能正 常運作之情形,爰訂定旨揭處置建議,以提供衛生主管機 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妥適因應人力短缺困境之依循, 後因配合同年5月17日停止校園及職場接觸者匡列及同年8 月25日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二度修正處置建 議。
二、目前全球疫情持平,且國內疫情穩定可控,全民防疫意識 提高,入境人員及COVID-19確診者之接觸者分別自本年10 月13日及11月7日起改為7天自主防疫,民眾逐步回歸常態生活,爰旨揭處置建議自本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惟各機 關(構)仍請依本中心最新公布之防疫措施及規範,以及參 依本中心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相關防疫指引,就單 位內可能發生或已發生之COVID-19相關事件妥為因應處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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