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衛生福利部為落實個資保護,維護民眾權益,重申須落實 防疫個資管理稽核並進行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98107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保護各機關於疫情期間所蒐集的防疫個資,各持有 機關應於每年自行辦理資通安全稽核作業時,製作包含個 資管理制度之執行狀況及稽核後改善計畫之稽核報告,主 管機關應督導所屬與所管機關辦理及改善情形,並透過稽 核與抽查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落實防疫個資管理稽 核。
三、檢附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函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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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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