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檢送本局委託陽光基金會辦理113年「線上及實體戒菸教 育課程」,排定課程及時間置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區,提 供相關單位多加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年菸害防制計畫辦理。
二、依據菸害防制法新修正條文,第16條第1項規定:未滿20歲 不得吸菸。
三、依據菸害防制法新修正條文第42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16 條第1項規定者,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戒菸教育實施辦 法第5條:「戒菸教育之內容,包含認識菸害、反菸、拒菸 技巧、激發戒菸意圖或其他相關戒菸事項,實施戒菸教育 之方式,除課堂講授或諮詢輔導方式進行外,並得通過電 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輸媒體為之。」。
四、本局委託陽光基金會辦理113年「線上及實體戒菸教育課 程」,課程時間已排定完成(附件1),課程使用Google meet會議軟體,報名方式、視訊使用教學等課程資訊將公佈於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公告資訊區」,請週知並多加運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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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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