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主旨:有關「114學年度口腔保健績優學校遴選實施計畫」1份,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40113550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鼓勵國民中小學積極推動口腔保健工作,且發展具 學校本位特色之口腔保健計畫,供他校採行推廣及觀摩, 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推薦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口腔議題績優學校-港南 國小參加,有意願之國小、國中學校亦可參加,請於12月5 日前提供計劃內附件2-核章之學校自我檢核表至市府。
四、另請於115年2月13日17時30分前上傳至「114學年度口腔保 健績優學校遴選」審查小組提供之雲端空間(網址另行提 供),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關資料可至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或下列雲端網址下 載:https://reurl.cc/gYLD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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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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