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護理師|
【防疫規範修訂】
國小(含)以上,原則上不停課。授權學校可針對校內狀況召開會議決定是否停課,且需通報衛生局與教育處。
一、本市將依據衛福部疾管署2024年12月訂定的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之附件六教托育機構因應腸病毒疫情之停課建議。
二、國小(含)以上,原則上不停課。授權學校可針對校內狀況召開會議決定是否停課,且需通報衛生局與教育處。學生感染腸病毒建議發燒不上學,生病在家休息為原則。
三、如若疾管署更新工作指引,則授權各托嬰中心、教保服務機構及學校依據最新修訂之工作指引辦理。
四、當本市出現腸病毒重症病例(含腸病毒D68、A71型)發生時,為應行政時效性,由衛生局第一時間以信件、通訊軟體等方式知會權責單位,以利及時授權各托嬰中心、教保服務機構及學校應變處理(公文後送)。
五、腸病毒大流行期間,由衛生局以公文另行補充應變機制及相關作為,副本知會教育處,俾利遵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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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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